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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 發文機關: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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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QFLP發展,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提出:“拓寬吸引外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設立投資性公司、地區總部,相關投資性公司投資設立的企業,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建立健全QFLP外匯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直接開展境內相關投資”。此后,海南省政府發布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不斷優化QFLP的設立流程,并推出海南自由貿易港“余額管理”創新試點辦法。QFLP在海南落地,具有登記注冊便捷高效、準入門檻全國較低、內外資無差別待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優惠政策力度大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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