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 發文機關: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分享到:
|
為高質量抓好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前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努力夯實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匹配的金融人才發展基礎,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多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三年(2023—2025)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力爭打造一支結構合理、德才兼備、具有國際化視野的金融人才隊伍。
按照總體目標要努力實現人才規模持續壯大、人才素質明顯提升、人才生態全面優化的目標,力爭到2025年:
●金融從業人員達到12萬人,集聚各類金融高端人才超過50人、金融骨干人才超過5000人、金融柔性人才(團隊)超過100人;
●金融從業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比例達到60%,碩士及以上學歷比例超過10%,具有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的比重超過15%;
●到2025年,擁有特許金融分析師(CFA)等資格認證證書達到3000張。
為實現上述目標,三年主要任務是:
一、海南將著力引進金融高端人才、持續壯大金融骨干人才、積極擴充金融柔性人才。針對重點人才,可因地制宜采取市場化與政策性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一對一”定制化引才服務,更大力度引進金融高端人才,落實各級人才引進獎勵政策。
二、在育才項目方面,要實施領航人才培育項目、遠航人才培養項目、啟航人才支持項目和多元聯合培養項目。具體將培養一批了解國內外金融動態和發展趨勢、熟悉金融監管要求、具有改革創新意識的高級管理人才。對列入計劃并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審定的培育項目,積極推進由省級財政、用人單位給予適當經費支持。
三、海南將完善以市場化獵頭為主體,海外人才離岸基地為觸角的引才體系。加快吸引國內外知名獵頭公司來瓊發展。鼓勵省內金融機構提高社會化招聘比例,面向海內外自主選聘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鼓勵金融機構設立人才儲備金,根據人才工作實績和服務年限分階段兌付,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對設立人才儲備金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補助。探索建立海外人才招聘渠道,制定海外金融人才需求目錄,采用組團方式,赴海外金融人才集聚區開展集中招聘活動,吸引海外金融人才來瓊發展。
四、在優化金融人才生態和加強金融人才服務工作方面,海南將大力吸引境內外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優質持牌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科技、綠色金融、資產管理等新興金融組織落地,努力形成牌照齊全、結構合理、功能互補的現代金融機構體系。推動落實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保障,有效銜接跟進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讓金融人才“應享盡享”。推進“金融人才之家”服務品牌建設,拓展及延伸金融高層次人才個性化、一站式服務。
附:相關名詞解釋
1.金融高端人才:指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A、B、C類的金融高層次人才。
2.金融骨干人才:指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D、E類的金融高層次人才。
3.金融柔性人才:指符合《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中柔性人才的標準,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與較強團隊協作精神且具備扎實專業知識技能,滿足我省金融機構合作需要;仍在崗工作的人員,能與其全職所在工作單位就來瓊開展柔性智力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且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A、B、C、D、E類的金融高層次人才。
4.領航人才培育項目:每年選拔50名省內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參加金融領航人才研修班,組織其赴國內外金融中心城市開展實踐交流活動。目的是培養了解國內外金融動態和發展趨勢、熟悉金融監管要求、具有改革創新意識的高級管理人才。
5.遠航人才培養項目:每年選拔200名跨境金融、消費金融、科技金融、綠色金融、離岸金融、農業金融、風投創投、金融監管、風險防范和國際反洗錢等專業人才,參加金融遠航人才研修班,包括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區的知名頂尖金融機構進行實踐交流學習,目的是培養海南自由貿易港金融發展所急需的金融專業人才。
6.啟航人才支持項目:每年分批選派100名以上,在研究分析、產品創新、風險控制、資產管理、市場營銷、國際業務、投資銀行、資金運作、財富管理、基金投資、信息技術等方面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的優秀青年金融人才赴國內金融發達地區開展跟班學習、交流借調。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的金融理論基礎,較高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和較好群眾基礎的青年金融人才。
7.人才飛地:指我省各級政府、園區、企事業單位、高校院所和科研機構等在省外金融人才聚集、金融產業發達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在省外與海南金融單位開展合作的相關機構。